注册 VIP 会员
会员中心
佛门祈愿 福满人间:
《来自佛门的吉祥祝福》祈福珍藏册 迎请电话:010-51656995、 010-51385788;QQ:179518763;邮箱:qf@fjnet.com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middle_nav_logol.gif
您目前的位置:佛教在线>首页 > 推荐

明生法师:佛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路明灯—学习新《宗教事务条例》感想

2018年01月27日 22:39:14 微信公众号:广州光孝寺 点击:0

 

修订并公布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有利于团结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投身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

新修订的《条例》使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宗教工作关键环节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关规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从法律的高度充分保障了宗教界合法权益。广东省佛教协会将引领全省佛教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切实加强佛教团体、佛教院校、佛教场所的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条例》为准绳积极开展弘法利生事业。全省23种佛教期刊、数家佛教自媒体、佛教活动场所及佛教院校的墙报都将大力宣传《条例》,以此引导四众弟子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以《条例》颁布实施契机,规范佛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网络信息的管理,坚持抵制佛教商业化,维护佛教的清净庄严,为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精进不懈;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在我省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大背景下,推动新时代佛教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言以蔽之,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是为全省、全国佛教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也为中国佛教在新形势、新时期下践行爱国爱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一盏指路明灯。(文、图:广州光孝寺 明生法师)

欢迎投稿:

Email: news@fjnet.com(国内)  fo84000@gmail.com(国际)     在线提交
QQ:983700265    电话:010-51662115转8005      论坛投稿

免责声明:

1.来源未注明“佛教在线”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佛教在线立场,其观点供读者参考。

2.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在线”的文章,为本站写作整理的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在线所有。未经我站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3.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要 闻

更多>>

投稿:010-85285027   信箱:(国内)  (国际)   QQ:2326936829

传真:010-51662115转8013    客服信箱:   客服电话:400-706-8559   客服QQ:847698935   在线留言   

吉祥宝塔迎请:15117935615   010-51662115转8026  010-51656995

祈福   佛教在线(www.fjnet.com)网络联系人:子桑   联系电话:010-8528502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  邮编:100011  乘车路线及地图

网站地图  义工报名  QQ:847698935  QQ群:21264446  招聘   技术支持:010-51662115转8023

京ICP证020416号-1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359号 Copyright ©1996-2012 佛教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