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在线7月2日讯 据辽阳新闻网报道:6月29日至30日,辽宁省人大宗教工作检查组赴沈阳市检查指导宗教工作。
检查组由辽宁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李慧贞和各位副主任、辽宁省人大民侨外委委员及辽宁省宗教局领导共20人组成。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尚武、副主任袁芝芬,沈阳副市长姜军及沈阳有关部门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分别在沈阳广佑寺及弓长岭区的龙门禅寺、朝阳寺检查指导。检查组在听取了沈阳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宗教法律法规工作情况的汇报之后,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对沈阳市宗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一些合理建议和要求。检查组认为,沈阳市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并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知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宗教责任落实;加强了宗教基础性建设,解决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控制与预防相结合、疏堵结合,推动宗教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维护了稳定的大局。检查组指出,宗教工作具有政治性、政策性、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的特点,宗教工作无小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摆到重要工作日程。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澄清认识,把握政策界限,努力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宗教行政执法主体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县区行政执法主体要有执法资格、合法机构名称、有依法配备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机构牌匾、特别是宗教管理任务繁重的县区更要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设置;要依法及时制止乱建寺庙、乱塑雕像,依法审批大型宗教活动;要高度警惕并抵御境外非法渗透活动和地下势力非法传教活动,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曹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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